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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总想对我以身相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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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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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都打算好了,凭他那点微薄之力,自是没法帮她去夺最后两样神物。可他有他的门路,能帮她探听神物下落,比她一个人打探要强。不料走到途中,听闻凌新尊身边少了个小孩,多了个男人,想起玉关湖那夜,他默默打消了计划,只在这里等着,把他觉得应该告诉她的消息说给她听。

凌家人有眼无珠。

他不是凌家人。他有眼有珠。

“劳烦你跑这一趟。”

凌夜给他一道神识标记,方便以后他不用再千里迢迢地赶路,只消用神识传信给她便可,又说:“不过那日我说过了,我和凌怀古一刀两断,我和凌家自然也一刀两断。日后凌家的事,不必再同我说,他们是死是活,皆和我无关。”

沈十道应下,问:“那沈家呢?”

凌夜奇怪地看他一眼,回道:“那是你家。”

她又不是沈微生的,她和沈家没有半点关系,沈家怎样干她何事?

她以前没见过真人,对沈十道从来都是道听途说,觉得他这人还算不错,是沈家里难得的明白人。怎么这会儿倒觉得他是不是有点太闲得慌?

试问哪个正常人会奔袭千百里,只为了和她说上那么几句无关紧要的话?

明明沈家没了沈千远,还有他这么个前途无量的公子,金玉宫若真心实意想要个好女婿,必然会紧抓他不放,怎能叫他跑到赤凰山这儿来?

莫非……

他是逃婚来的?

凌夜想着,一时看向他的目光十分敬佩。

这年头,敢逃名门千金的婚,当得一句“勇士”之称。

并不知凌夜眨眼间就想了这么多有的没的,面对她那句你家,沈十道说不出话来,只得拱拱手,准备告辞。

岂料才走了两步,就听身后凌夜道:“不过还是要谢谢你。”她说,“总比不知道的好。”

沈十道闻言,回身来又朝她拱手,这次是真的告辞了。

目送沈十道往与云中岛相反的方向行去,凌夜以为他是要回金玉宫,也没多想,只撤了屏障,转身对郁九歌道:“我们也走吧。”

郁九歌最后看了眼沈十道,目光极淡,浑然不将此人放在眼里。

接下来的赶路自不必提,因中途让凌怀古休息,他们总共花了三天时间,方才到得离云中岛最近的一处凡人聚居的村庄。

说是村庄也不尽然,因为其内饭馆酒楼一条街,连烟花巷都瞧着很是像模像样。可不说是村庄,又教人觉得不妥,因烟花巷背后就是一畦一畦的田地,放眼望去,半是绿油油半是黄澄澄的麦浪被风吹得连绵起伏,几乎望不到边。

正值中午,凌怀古需要进食,他们便打烟花巷前行过,准备去前头的饭馆吃饭。

凌夜边走边道:“这里不大对劲。”

郁九歌道:“嗯。这里的粮食收成太好了。”

先前说过,云中岛地处极北,此地虽离云中岛仍有小半天的路程,但也是位于十分偏北的地方,气候严寒,除少许极其耐寒的植物外,如麦子这种,在这样的地方根本活不下来。

可事实却是麦子不仅在这里活下来了,还全都临近成熟收割之际,这怎么看怎么怪异。

郁九歌想了想道:“可能江晚楼很喜欢这里。”

于是就施以法力护此方地界得以种植麦穗,好教这里的凡人能不缺吃食温饱,平安喜乐地生活下去——这样的手段,只有至尊做得到。

凌夜不由感慨:“瞧不出他还有这样的心肠。”

郁九歌道:“因为这里的人视他为神。你看,”恰巧路过一间大门大敞着的南风馆,郁九歌抬了抬下颚,示意她看向里面,“神位供那么高,放在别地是非常罕见的。”

毕竟邪尊太邪,性情无常还喜好杀人,等闲人是不会那么认真地去供奉他的神位的。

看过被高高供奉着的邪尊神位,凌夜刚要说些什么,眸光不经意间一扫,扫见某处,她陡的一愣。

而后觉得自己可能是眼花了,转头问郁九歌:“你看那个人是不是江晚楼?”

郁九歌说:“哪个?”

“躺在地上的那个。”

仔细看去,果见那南风馆面朝大街的客堂里,因还未到开馆时间,有不少人正弯腰奋力擦洗着的地面上,赫然躺着个七尺男儿。

七尺男儿身上的白衣早沾满灰尘,变成比抹布还抹布的存在。若非凌夜眼尖,看出那抹布似的衣服上的纹饰是江晚楼独有的,她还真没法认出那就是江晚楼。

堂堂邪尊,怎的落到如此地步?

简直比落水狗还不如。

凌夜想着,同郁九歌对视一眼,当先走进去,问江晚楼可是馆里新来的小倌,多少钱能给他赎身。

正在江晚楼身边拖地的少年闻言挺直了身板,答道:“瞧姑娘您面生,第一次来吧?那我也不狮子大开口,半两银子,您看这价如何?”

作者有话要说:

笔记本回来了!

昨天是硬盘坏了,今天装了新硬盘,又重装了win7的系统,虽然暂时没法升级win10但是一点也不卡了。我就知道它陪了我这么久它还是爱我的=w=

ps:最近都更得比较晚,不要等更,白天醒来再看也是一样的,反正更新就在那里又不会跑对不对,早睡早起身体好呀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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