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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岁喜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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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八岁以前,方筱乐的无忧无虑全部都写在脸上。

后来,方筱乐十八岁了,在她的生日宴上,二十一岁的乔牧屿带来了他的女朋友。

……

仪器的声音滴滴哒哒,一身黑色西装的乔牧屿坐在床畔,握着方筱乐的右手,正在帮她修剪指甲。他的动作很轻很柔,修剪的也很仔细,一如每一次做的那样。

病房里很安静,仪器发出的嘀嗒声响混合着剪指甲的清脆声音,使得这份不见天日的安静更显冷清,但乔牧屿似乎已经习惯,亦或者说,他被迫妥协后学会了与这样的方筱乐和谐相处,他的意思是,这样静静睡着不再总是费尽心思想围着他转的方筱乐。

“今天公司没什么事,所以我又提前翘班了。”

“定结婚礼服那天你不是夸别的男人穿西装帅来着?前几天我忽然想起来这件事,然后去定了套一模一样的,你看看,到底是他帅还是我帅?”

乔牧屿抬头看了眼方筱乐的脸,只觉得这张曾经无比熟悉的脸现在竟然有些陌生。这种感觉令他害怕,害怕她不醒,又害怕她醒。

医生说,方筱乐的状态并不属于严格医学意义上的植物人,她还是有些自主意识的,所以有醒来的希望,但是之前重伤颅内有组织受伤出血,这样的脑损伤是不可逆的,就算将来苏醒,也会有许多严重的后遗症,比如某些部位瘫痪、比如失去记忆。

乔牧屿不敢再深想下去。

今年,原本是两年前定好的结婚年。

结婚的事,是新年时爸爸再度提出的,当时方筱乐也在,听到这个提议时,小笨妞刚夹起来的肉还惊掉了,刚好掉进他的碗里。

当天夜里守岁,乔牧屿把方筱乐约去了露台,直截了当地问她对结婚的看法,结果小笨妞支支吾吾半天,烟花绽放下的夜色里,她的脸颊红的厉害。

“看你……我听你的。”

就是这句话,每每想起来,都能让乔牧屿心脏疼的痉挛。

回忆起来他那时一定是中邪了,不然怎么会说出那些混蛋话的。

“听我的?假结婚也行?”

方筱乐乌溜溜的圆眼睛里映衬着烟火,问的傻乎乎:“假结婚?这是什么意思?”

乔牧屿勾唇笑:“我爸妈很喜欢我们在一起,我娶谁或者你嫁给谁估计都不能令他们满意,看不出来吗?他们早就有让你当儿媳妇的意图了,哦不对,应该说他们早就有让我当女婿的意图了。”

“可是……可是假结婚会让他们伤心的啊,如果你不想结婚,那我们就不结,我可以说服他们,”她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了小声嘟囔:“反正如果对方不是你我也并不想结婚……”

最后这句话乔牧屿当时并没听清,一朵盛大璀璨的烟花在空中怦然绽放,巨大的声响将她这句话的前半句掩去了,乔牧屿听进耳朵的内容是“反正如果……你我也并不想结婚”。

这句话是在方筱乐重伤住院后,他于一日一日的无望等待中,凭一本陈年日记和自己的猜测拼凑完整的。

这本陈年日记是在方筱乐家里找到的,那天乔牧屿是过去取些她的衣物用品,人虽然睡着,但该换的还是要换,方筱乐爱臭美,喜欢穿漂亮的裙子,喜欢将指甲涂上亮晶晶的颜色。

然后,他在卧室衣柜的收纳箱里发现了这本日记。

乔牧屿随手翻开看,发现纸张都泛黄变脆了,第一页的时间记录竟然是九年前。

方筱乐的字迹很漂亮,但也很圆润,看着就像她的名字一样,有种奇特的快乐感觉。

可是乔牧屿再也乐不起来。

日记上写着这样一段话——

“怎么办?我不是一个好女孩。乔牧屿……我还在惦记这个有女朋友的男孩子。其实我应该叫他哥哥,可是我从来都没这样叫过,因为在我心里他永远都不是哥哥。我能喜欢他吗?不能,他已经有女朋友了,沈羽慈可真漂亮,他们看起来好般配,呜呜呜,可是我怎么这么难过……算了还是不写了,就这样吧呜呜呜……”

九年前,方筱乐十八岁。

乔牧屿坐在床沿翻看了很久。

从十八岁到二十三岁,这本厚厚的日记被她正反面都写满了,每一篇,都关于他。

乔牧屿想起新年守岁夜里没能完整听清楚的那句话来。

方筱乐当时说的,应该是这句——

反正如果对方不是你,我也并不想结婚。

【本章阅读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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