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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之南洋惊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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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之南洋惊潮 第2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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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说:“那拉提就是一个宝藏,世人都想垂涎她的美。”

姜允儿听完我的讲述,说道:“那爷爷没有对这里进行保护吗?”

我摇摇头,说道:“这里虽然墓穴多,但大都是游牧民族的,他们本就为生计发愁,更不要说下葬进行所谓的厚葬了,基本上没有,盗墓贼也知道这一点,于是,大家约定俗成地不挖这里,出力不讨好,可能不够油钱,何必浪费时间呢?”

万金油笑嘻嘻地说道:“哎!银大少,你别忘了,这里可是成吉思汗来过的地方,指不定成大老爷见这里景色不错,把自己安葬在了这里呢?”

我愣住了,看向了万金油说道:“不会吧?”

我的思绪陷入了深深的回忆中。我绞尽脑汁地想着各种传说。

在我脑海中一下反应出来的是关于萨克族的传说。草原部落的圣泉就在那拉提,但离这里很远。

传说古时有一位叫勒恰哈德尔的首领,深受人民爱戴,他在一次战斗中负伤生命垂危,此时天上飞来一只白天鹅,把他带到泉边喂了几口泉水,首领立即痊愈。顷刻间天鹅化作一位美丽少女,于是两人相爱,结为夫妻。他们生下一男孩取名“萨克”。这是萨克一族的来历传说之一。所以,那拉提是萨克族人最多的草原。

又是一个传说在脑海中出现。

就是关于那拉提名字的来源,传说成吉思汗西征时,有一支蒙古军队由天山深处向伊犁进发,时值春日,山中却是风雪交加,饥饿和寒冷使这支军队疲乏不堪。

但他们将领所带的神职人员却说道:“翻越这座山,我将给你们温暖和最肥美的食物。”

傍晚时分,这支部队终于翻过山岭,眼前果然是一片繁花织锦的莽莽草原,泉眼密布,流水淙淙,犹如进入了另一个世界,这时云开日出,夕阳如血,人们不由的大叫“那拉提,那拉提”,这在蒙古语中是太阳的意思,于是留下了这个地名。

我回过神儿,说道:“嗯!咱们过去瞧瞧吧,总是瞎想不是个事儿。”

很快,我们找了一条路,直杀进山区,车在草原上走,总是让人心旷神怡,青草的味道开始有些冲鼻子,打了一个喷嚏之后,这种味道充满了整个车里,当带着水珠儿的草过滤掉越野车上的土腥味儿后,鼻腔中都是青草的芬芳,好闻至极。这种空气,要是点一支烟都会破坏大自然的恩赐。

不巧的是我们却始终没有找到另外车辙的痕迹,这是可以预见的,因为过了两天,被车辆压过的痕迹在一夜之间,草皮吸饱了水,又会高高地昂起头。

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靠眼睛去看,在这一片大草原中找到他们的方向。

姜允儿说道:“师傅,从把总给我们的情报来看,他们很可能是从山丘后面绕出来的,那么就是在草原的腹地,发现他们的时候是凌晨五点,很可能他们完成盗墓工作没多久,那么我们是不是应该绕着山丘跑?”

万金油说道:“银大少,允儿说得对啊,与其靠眼睛,不如根据线索将范围再缩小啊。”

“你们没从历史的角度考虑,古人生活的地方首先要有水,其次,最好有山,因为大风雨雪天,山丘间是最好的扎帐地点,可以有效避开恶劣的天气。”我说道:“最后一点,在草原的夜晚,这样的路线如果他们探查过,哪怕是半个小时,你觉得他们可以跑出多远?所以,在我看来,首先应该绕着山跑,最后再考虑平原。”

车继续在草原上开,草原的天气多变,原本还晴朗无比,越是深入,渐渐地海拔也会升高,时不时地,大片的云朵就会挡住太阳,天气一旦阴下来,温度也下降的厉害,我们的外套时而穿时而脱。可符合我们标准的地方都没有,而且我们带的油箱也加了一次,剩余的油也只够加一次。

我们的车停在了山顶,侧面就是一条河流,河道很宽,大约有十几米的样子。而此时,天色却渐渐地暗淡了下来,这是令人沮丧的情况,其实,目前所有的行动都无异于 大海捞针,即便是路过,也可能会因为没注意到错过。

我们跑出了不知多远,但高海拔的针叶林带已经触手可及,这就是最令人失望的信号,古人是不会住在针叶林带的,因为冷。我还就在绝望的时候,姜允儿却突然拉住我的胳膊说道:“师傅,看那边。哇!那些土包子是墓穴吗?”

我顺着她指的方向看了过去,那是一大片空地,四周的山丘两两相连,彼此间却又相距甚远,我皱起了眉头。

这里一切显得那么不真实,的确有很多的土包子,可土包子高高低低,上面已经被青草覆盖住了。我可以确定应该是古墓群,可是却没有被人动过的痕迹。

为什么这些墓穴会出现在这里呢?它一点儿都不符合逻辑,古人到底在想什么?

我顺着另一侧看向了河流,这里离河水的距离至少三公里了。

第517章 瘟疫

姜允儿兴奋地下了车,朝着土包子跑了过去,她的手里拿着探杆,用力地插了下去,接着一点点地左右转悠,寻找合适的手感。这是我教她的,而我又是小花儿教的。

这种探杆手法要比用洛阳铲精妙的多,主要看的就是人的手指敏感度,如果一个下铲子的苦力粗糙的手去感受,给他一辈子都品不出个因为所以然来,我的手并不干农活儿,我用探杆去探十次也有两次会错,但姜允儿却似乎天生地敏感,我曾经抓着她的手仔细看过,她的手还真就是属于老天爷赏饭吃的手。

一般的女生有两个极致,要么手指细长,犹如葱段,这样的手不适合用探杆感知,因为手指太长,传感也就比一般女生长了那么一点,别小看这一点点,就是关键因素。还有一种手类似于男人的手,粗短,肉头,这种手同样不适合,因为探杆全凭手指的敏感,肉多,自然感知力就差。

而最好的手应该是不长不短,不粗不细,不伤不缺,尤其是指甲,如果指甲掉了,至少三年是无法用这样的技能的,因为指甲掉了一次,会变得厚,基本上没有任何感知能力。

使用探杆的手法也很微妙,不是在两指之间搓,而是用食指将探杆压在中指的指背上,一点点地旋转,通过中指的指背感知下面的软硬程度,通过指甲轻轻撞击探杆那细微的震动感知下面是石头、是沙、还是墓砖。

这个其实并不难,而觉得难的人有两个原因,第一是手不行,第二是没人教你哪种触感对应的是什么东西。

话说回来,姜允儿站得很放松,她的手指在一点点地触碰着,半晌儿,她自信地说道:“师傅,下面是墓穴,但没有棺材。”

万金油看着惊奇,上来也感知了半天,说道:“啊?这是什么高科技?我怎么什么都感知不出来。”

姜允儿像是骄傲的小公主,说道:“师傅,下面的土层是淘过的,一共三层,从上往下是黑土、黄土和墓土,黑土比较松软,黄土里面有石子儿,墓土里面没有石子儿。”

我点点头,说道:“你探下去几米?”

“两米多。”

“再探!”

姜允儿走向了最中间的墓穴,我很满意,没灵性的人会直接走到旁边的墓穴探,聪明的人会走到正中间的墓穴,因为相邻的墓穴里,古人死亡的时间是相近的,如果这是古墓群,很可能有一个死亡时间在百年以上的差距,那么中间的墓穴与外围的墓穴就会有本质的差距。

最重要的一点,探杆探墓实际上是有次数的,最多可以探三个洞,毕竟手指反复地搓,会累,手指指背上的细胞也会被压死很多,这就直接影响判断。所以,必须用为数不多的机会去完成最大的价值。

我没下车,反而爬到了车顶,看向了四周,就在这时,我发现了在两个山丘相连的地方有一个小石墩儿,我冲万金油说道:“万金油!去看看那个石墩儿,如果在地下就挖一挖,还有确定一下有没有第二个。”

我说着,继续观察河边的情况,我在假设自己是一个古人,如果是我生活在这里,到底该怎么活下来,又靠什么活下来,古代的时候,比现在的温度至少还要低个几度,可他们却是要生存下来,为什么不去温度更适宜的地方呢?

一时间,我看着针叶林带发呆。

半晌儿,万金油跑了回来,说道:“银大少,那是一个石人,矮墩墩的石人。”

“没有第二个了吗?”我问道。

万金油摇摇头,说道:“没有了,就一个,就在地表,另外一边,要是有石人,我把它吃了。前前后后都找了,没有其他石人。”

姜允儿说道:“师傅,最中间的墓穴和外围的如出一辙,没有明显的区别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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