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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狼狗又逼我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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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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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那个小柒好像是有男朋友的啊。

源子脑补出一套狗血大戏,看着自家好兄弟兴奋的神情,他忍不住问道:你准备追她吗?

想是想,但是我真的追他的话,他会生气。宋易晟叹气。

要知道他们这圈子的人从来是追逐本心,欲望至上,反正年轻,什么情啊爱啊,他们有大把的精力可以去消耗。

源子眉毛一挑,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扭捏了?喜欢就追啊,管她是有男朋友还是什么,晓不晓得什么叫女怕磨男怕缠,就你这条件,害怕搞不定?

这话倒是把他点醒了,就像是突然开了窍,心跳得飞快,恨不得立马冲下山。望着越下越大的雨,他啧了一声,想来想去,只好先给沈淮书打个电话。

打开通讯录才发现,这些天日日都在一起,居然忘了要联系方式,连个微信都没加。

想来想去,他试着往店里拨了个电话。

嘟嘟

就在他想挂的时候,电话突然接起来了。

喂。嗓音有些沙哑。

宋易晟惊讶道:你怎么还在店里?知不知道几点了?外面这么大雨,淋了雨感冒了怎么办?!

小晟?

电话里传来丝丝的电流声,除此之外,他还听到一点点不对劲的声音,沈淮书的呼吸有些急促,声音没来由地颤。

一股不安的预感在心中升起,他下意识站起来,看向车棚里那辆漆黑的车。

出什么事了?

雨天路面湿滑,夜晚视线不好,山道崎岖,危险重重。

贝贝不见了。沈淮书哽咽说,他拿着那枚被扔掉的铭牌,多年来又一次产生了极端无助的情绪,这与十八岁高考前夕亲眼目睹母亲去世时一样,那天他一个人,没有人陪着他,没有人告诉他应该怎么办。

但与那次不同的是,这次有人告诉他。

有点远,一个小时。

第12章

监控里,一个男人撬开锁带走了贝贝,随后上了一辆车,而那辆车正是之前接朱向的那一辆。

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请稍后再拨。

朱向把他拉黑是早几年的事了,他们俩从小不和,在朱向和姐姐结婚后就更是极端。如今从沈家搬出来,开了家花店,于沈家而言,就是宣告分家了。如今唐突前往,铁定不会有什么好脸色。

沈淮书坐在出租车上,雨天拥堵,车辆行驶缓慢。望着窗外密集的雨点,他浑身止不住地发抖,贝贝还小,这么大的雨,它孤零零在外面,要是连个躲雨的都没有,要是遇到有小孩打它,要是

他想不下去了,眼睛湿了一圈。

贝贝是他捡的,两个月前在小区楼下的草坪里见到它,还没断奶,可怜巴巴。

看着它,沈淮书就觉得看到了自己,沈家给他的风光不过都是假的,真正的他母亲早逝,看似活在一个大家族里,其实没人是他真正的家人。

就连姐姐那也不过是血液的羁绊而已。

他和沈清雅一母同胞,该是最亲近的人,可惜,那个女人似乎并不这样觉得。与其护着一个在外面沾花惹草的丈夫,也不愿意站在弟弟这一边。

沈家的别墅位于郊区,和宋家的宅邸相差三个路口,一栋清雅的别墅,依山傍水,风水极佳。这房子沈家住了几十年了,保养得当,从外面看完全看不出是套老房子。

出租车停在路口,进不去,沈淮书开了车门就往下冲。

喂!你要不要拿把伞啊!出租车司机喊道。

不过沈淮书已经跑出去很远了。

沈家的人哦,麻烦。他小声嘀咕了一句,调转车头离开路口。

沈家别墅

这个时间点,老太爷已经睡下了,他今年六十出头,身兼好几个学校的名誉教授职位,早年轮番在几个高级学府当过校长,如今退休下来,虽说实权少了不少,可是话语权还在。

在如今的时局中,沈家其实已经在走下坡路了,沈老太爷急着要维持家业,可惜思维比较保守,不希望沈家脱了腐书网的皮,这就大大局限了沈家的发展。

这件事可不能让老爷子知道,他要是知道,得气死。朱向翘着二郎腿,将一张银行卡扔在桌上。

这里是一百万,到时候你就把会所的位置定好,多找几个女人。对了,刘总是个男女通吃的,你在学校挑个年轻乖巧的小男孩来。

朱向想了想,突然补充道:可别找你儿子那样的,冷心冷肺,多半在床上也是个死鱼模样。小晟现在也只是觉得他好看,图个新鲜,等真的睡了,哪里还肯和那种死鱼在一起?

沈老二蹙眉,他的事,宋家是不知道的吧?

朱向哂笑,哪里能让他们知道,宋易晟不找女朋友已经很让他们烦了,要是知道我们真正的目的,不得断交?

原本沈淮书还是家里最受宠的那个后辈,只可惜出柜和分家这两件事,让他在家中的地位直线下降。沈家人嘴上说着他恶心,可私底下却盼望着他能把宋家的太子爷给睡服帖了,这样一来,他们和商业联姻也没有两样,不过是少了张结婚证而已。

那就好,咱们影视公司这边,还得要宋家出力。沈老二欣慰道,收下了那笔钱。

文学院的男孩女孩一个赛一个的好看,就算是国内最高学府,为了钱,也是有人愿意出卖灵魂和**的。毕竟对于有些小年轻来说,学历再高,那也比不上认识那么一两个老板,社会关系若是疏通了,找个工作又有什么难。

沈老二做父亲不行,做教授也不行,搞点歪门邪道倒还是有一手。这次女婿要投资影视公司,前景颇好,甚至愿意分他点红利,沈老二说什么都要跟着干。

上次你给我介绍那个女学生,我给她花了不少钱,居然去舔宋易晟,妈的。朱向愤愤道。

他抽着烟,后靠在沙发上,吊儿郎当,压根没把面前的人当做长辈。

沈淮书还真把自己当回事了,还以为我不知道那天是他挑拨小晟来找我麻烦的?哼,没用的东西,连抓自己姐夫出轨都不敢亲自出面。二爷,你这儿子,恐怕除了嘴硬,哪都是软的吧?

沈老二有点不耐烦,别提他,提他我就来气,要不是现在还有点用,我哪里还认他?

沈淮书五指放在门上,雨水顺着身子往下滴,脸上也有温温热热的液体往下滑,他冷着脸擦了擦。这地方他住了二十几年,熟悉感是属于身体的,他熟悉这家里的每一个细节,他记得母亲会带着他和姐姐在院子里种花,父亲只会站在一旁对比嗤之以鼻。

种花是女人做的事,父亲常这样说,不过他小时候很是乐在其中,经常会半夜偷偷跑去看他种的花发芽了没有。

如今,他种的花早就被家里的花匠给挖了。

他明明记得这栋建筑的一切,可如今有一种极为陌生的感觉向他冲击而来,他的灵魂对这地方感到很陌生。他不明白,作为一个父亲,怎么会给女婿介绍情人,怎么会把儿子当做构建豪门关系的工具?

他想不明白。

索性不想了。

推开门,在两人惊愕的注视下,他径直走到茶几前,操起桌上的红酒杯,朝着朱向脸上泼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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