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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烂泥巴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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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调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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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自习之前迟朔回家了一趟,把四千块钱拿给张大娘,费了不少口舌才劝说张大娘收下了这四千块钱,张大娘千恩万谢,又抹了不少眼泪。

晚饭他没来及吃,父亲不在家,他就顺便回家给迟欢热了中午烧的菜,豆芽炒百叶,青椒肉丝,外加一碗萝卜汤,冬天的萝卜便宜又水嫩,里面撒一小把干虾皮,煮的汤很鲜美,而且吃萝卜对身体好,他经常在冬天做这道汤。

为了节省食材的开支,他每天中午做的饭菜是两人多带点的量,父亲在家就和父亲一块儿吃,父亲不在家,就留给迟欢当晚饭,热热就能吃。他只有中午在家里吃,他的份量是带的那一点。

如果他没空回家做午饭,他会给迟欢十块钱,让欢欢在巷子外那条街上挑一家熟悉的餐馆吃饭。

走之前,他拿了一个冷馍馍揣进兜里,嘱托迟欢把肉丝都吃掉,不要给他留,他晚上回家还是会很晚。

即便手头再拮据,迟朔也不愿意让妹妹连肉都不吃起,他一直对迟欢隐瞒家里的真实财政情况,装出虽然比别人穷但起码吃穿不愁的样子,鸡蛋和肉都是家里的必需品,冬天东西不容易摆坏,他每周末去超市里采购一次,超市里搞活动时卖的比菜市场的便宜不少,菜市场则胜在新鲜,可惜为了新鲜得多付出几角一毛,而且也不一定新鲜到哪儿去。

卖菜卖肉的那块儿地方几乎是挎篮大妈们的天下,每回他过去挤在大妈们中间挑菜拣肉,总要受到一部分大妈们的瞩目,一个学生模样的少年在手法老练地择菜挑菜,这可不是超市里时时能见到的场景,偶尔会有大妈碎嘴几句,“这娃娃是被家里人喊过来买菜的?”“比我都会挑菜。”“学生娃,你见识多,帮我看看,这皮上有这个斑还能吃吗?”

时间长了,有些常来买菜散步的大妈也认识了他,对他的家里情况有点了解,会在他买完出去的时候喊住他,假装多买了一斤肉,把装肉的水淋淋的黑塑料袋往他怀里不由分说地塞。

这些经历了半生风风雨雨的老太婆们,市侩,嘴碎,卖面包的店面早上一开张,那些免费品尝的面包就被她们席卷一空,为了一毛两毛和店员误装进去的一只死虾都能斤斤计较地闹腾半天,但她们同时又对陌生人隐晦的苦难保持着独属于她们的心软和敏锐,这个少年每次来超市时眼角眉梢的疲倦和每次伸向打折区的手,只有她们能看见。

老太太们伸出援手的借口都很蹩脚,什么肉多切了,什么想买橙子买成了苹果,家里小孩不喜欢苹果,还有什么借口都不找干干脆脆把一袋子肉圆塞给他的,让他和他妹妹多吃点长长肉,不然瘦不拉几的一阵风就能把你吹跑了。

这正是这些点点滴滴的温暖,没有让迟朔长成对社会满是戾气和报复心理的人。他记住了这些弥足珍贵的善待,刻意遗忘那些被施加于身的恶行,心理和身体都背负了太多,他很少思考自己该怎么活着,因为一旦把注意力放在自身上,他也许就会恍然察觉到他一直活在坎坷和痛楚里。

从未见过阳光,所以被阴影欺骗,那些负面情绪会像袄布里面的棉絮漏出来,只要抽出来一点,就会带出来更多,直到布料瘪下去,像一瘫血肉干瘪的心脏。

住在老城区的好处除了离学校近,生活起居也很方便,不像新城区开发得寸土寸金,从住宅区到大商场最短也要开车五分钟。迟朔在上下学的路上就能顺便完成补充家里食材的采购,偶尔有较为宽裕的时期,他会买肋排和水果。

迟欢喜欢吃火龙果,他也很喜欢这种长相张扬的水果果肉滑腻的口感,这算是兄妹两不多的共同爱好之一,只是他不常能买得起。

买最贵的肋排回家做糖醋排骨,一年也就那么几次,不是在迟欢的生日,就是挑父亲不在家的时候,父亲要是在家,他买再好的肉菜,最后也只是进了父亲的肚皮里。

母亲离开他们之后,父亲头几年还会把钱花在家里,给他们生活费,后面就渐渐克扣,自从知道他在外面兼职打工后,父亲就再也没给过他们兄妹俩一分钱。

父亲的钱不是什么干净来路的钱,有一回警察来家里做调查,迟朔才知道父亲消失好几个月是因为扒窃进了拘留所。

去学校上晚自习的路上,迟朔在校门口的文具店里花三块钱买了几支黑水笔的笔芯和一卷不透明胶带,笔芯是刚需,胶带用来贴桌上被刻的烂泥巴字眼。

除了桌子上,他上交的作业本被发下来时,封面或者内页也会被写上烂泥巴,写的人似乎怕被人发现,字写得歪歪扭扭,辨认不出是谁的字迹,他起初拿透明胶带把那些字粘掉,但次数多了,纸张会被粘破,他只能用这种不透明胶带贴上去。

欺凌就像细碎的冰雹落在身上,有时是英语作业本上被人故意踩了泥脚印,要不就是语文默写本的内页有可疑的泥点子,他那个从小学用到高中,外皮剥落了一层的旧文具袋上被用黑色签字笔写了“我是烂泥巴”五个字,某一天,他上完课间操回来看见旁边多了两个字,很常见很利落的辱骂——“傻逼”。

他回家试图用肥皂洗干净这个陪伴了他将近十年的文具袋,但签字笔的印迹完全洗不掉,甚至无法把墨迹洗淡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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